6月12日,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在济南发布了
小型电动车行业标准、生产企业准入条件以及
小型电动车保险方案,并于7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政府出台具体管理政策和办法的过渡性方案,新标准将
小型电动车与5月山东整治的违规代步车区别开来,为
小型电动车规范自律提供了方向。
这一系列标准和准入条件可谓高门槛、严要求,那么获得准入资质的车企是否能获得上路资质?这一问题尚未有答案,但是
小型电动车企的自我设限自我管理,显然已经向施政者表达了积极的姿态,有助于
小型电动车企“身份”问题的解决。
标准严格门槛高
2011年8月,正当山东低速
电动车发展初露锋芒时,山东省发布了全国首个低速
电动车行业自律性标准,也是6月12日发布“山东省
小型电动车行业标准”的前身。最新出台的标准将“低速电动汽车”更名为“
小型电动车”,技术条件更加明确、严格,对
小型电动车质量提高、技术升级、安全保障等方面都有明显的促进意义。
新标准规定
小型电动车的最高时速不超过70km/h,续驶里程较之前相比所有提高,匀速40km/h~60km/h行驶,温度20℃及以上时,一次充电续驶里程不应少于100km,温度5℃~10℃,一次充电不应少于80km (2011年标准为70km)。
小型电动车的可靠性行驶里程由3000km提高到8000km,平均无故障间隔里程由1000km提高到2000km。低温起动是新增加的要求,电动车在—15℃±5℃的环境温度下,浸车8小时候应能正常启动和行驶。
标准还增加了产品型号与技术参数这项规定,便于识别管理。电动车总成、零部件、装备方面也有平整、无缺损等具体要求。
在
小型电动车生产企业准入方面,也有严格的规定。准入共设有10项条件,涉及生产设备、研发能力、投入规模、售后服务、
电池回收、产品出口、技术方向等多方面要求,生产企业需符合其中八项以上方可申请准入。
其中一至五项为否决项,包括:一、企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山东省汽车行业标准;二、列入工信部公告的汽车整车、摩托车以及鲁政办发[2012]52号文件中的备选试点企业;三、具备
小型电动车产品研发和设计能力,拥有三大核心部件之一;四、具备四大工艺,装备投资规模≥2亿元(不含土地价值),企业注册资金≥1亿元;五、产品需按国家标准50km/h通过碰撞测试,新产品开发投入不低于年销售收入的5%。
单从第二项标准来看,全省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到30家。另外,四大工艺、投资规模等方面要求也是竖起了一道很高的门槛。在南开大学滨海开发研究院院长刘刚看来,“这些标准是有些高了,可以随着市场的发展适当调整。”
在消费者最为关心的安全方面,
小型电动车保险通知的发布也可视为有力之举。通知涵盖了保险责任限额、保险费用等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两种
小型电动车保险方案和投保及索赔等各方面详细流程。
山东省保险中介协会会长宋执旺在发布会上表示,协会经过两年追踪调查,低速电动车的事故发生率远低于挂牌燃油车,仅为后者的10%。他认为
小型电动车的低速行驶能保障安全性,加上保险方案的出台更能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另外,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对
小型电动车发展也提出了若干建议,例如限定
小型电动车使用区域,仅在二级及以下公路行驶;单独设计
小型电动车牌照;驾驶员应取得C3牌照等等。
行业技术标准、企业准入条件、行业保险档案三份文件齐齐出台,为山东省
小型电动车提供了更为有序健康的发展方向。但目前该标准仅作为自律性标准,不具备强制性。山东省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魏学勤表示,12日下午把行业标准等文件上报山东省有关部门。“市场推着政策走,希望政府包括交警等部门会尽快拿出管理办法。”
在政府正式出台具体管理政策和办法之前,尽管行业标准、企业准入条件、车辆保险方案这些规定不具备强制性,但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在一定程度上,也预示着
小型电动车行业自律升级的决心。另外据了解,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关于“微型短途电动汽车发展规范管理”的课题也将于近日开启,
小型电动车发展问题可能再次提上各主管部门的议事日程。
(责任编辑: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