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前年颁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后,通过两年多的实践,看得出2015年和2020年两个阶段性目标的完成是相当具有挑战性的,要做规划总得配套数字政绩,设定某个将要完成的目标数值有什么科技论证,估计没哪个部门能够自圆其说,关键数值要显得恢弘,后面各种配套大戏才好进行。今年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加快”足见中央政府层面对此的紧迫感。
为了“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就应营造一个从投资、生产、流通到最终消费的宽松环境,吸引社会资本和人才在这个新行业的集聚,才有可能让这个行业有长足的发展。回顾以往几年的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基本上还是遵循计划经济的烙印,有行政指令性的“搭售”,让每家车企都要上新能源汽车,否则传统汽车产品的扩产报批就会受到限制,车企应按照市场需求来确定研发和生产适销的产品,每家车企的资本与技术实力不同,没有多少车企是自愿去搞新能源汽车,在政策硬性“搭售”下,车企也会搞些名堂来应付,所以我们看到大部分车企在新能源汽车上的业绩并不太理想,尽管几十个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城市搞得声势浩大,财政补贴力度也很大。今年比亚迪“秦”插混车在上海市场大获全胜,究其因就是“秦”的竞品荣威550居然会贵出6万元,让上海用户全面倒戈到“秦”,上汽集团已是多年中国车业的老大,对新能源汽车的投入也不小,但是新能源汽车的成本控制显然与民企的比亚迪还是很大差距。
既然发展新能源汽车确定上升为国家战略,政策若足够清晰,补贴足够明确,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传统车企不愿多干的事不等于外部别的企业也不想干,如果行业准入门槛放宽,营造公平的企业竞争环境,外部的鲶鱼反而会刺激和激发传统车企。传统车企不愿意干新能源汽车的,也没必要通过行政指令强迫它干,强扭的瓜不甜。而外部的企业愿意干的就应放进来。有的汽车集团有居安思危的远虑和远见,会主动搞新能源汽车为将来铺平一条生路,有的车企还在为生存挣扎,也不可能有能力去搞。
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第20条“制定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研究出台公开透明、操作性强的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准入条件,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科研生产。”企业准入政策一般分两种,投资与生产的准入政策和产品的市场准入政策,往往计划经济的烙印与惯性会使得政府部门最乐意实施企业的投资项目准入条件。现在的企业投资渠道不但很国际化,而且很多元化,对新行业的项目投资更趋灵活,资金可以通过上市募集、私募、机构投资、众筹等方式获得,早已摆脱以往的指令性拨款投资和传统的银行借贷方式;在此情形下,对新能源汽车就不宜搞投资项目准入条件的设置,只需在市场准入上设置严格的车辆安全标准,以及其他诸如保护消费者的质保期和涉及到环保的电池回收。企业的投资风险交给企业自己定夺,无需“婆婆”过于操心。对于汽车行业,政府应主要聚焦于完备的法规和技术标准,以及严格的市场监管,而不应对企业的“出生”抱有特殊兴趣去管理。
11月20日国家发改委颁布《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对新建车企设定了很高的准入门槛。在第一轮的政策推动下,已经家家点火、村村冒烟,基本每家传统车企都要上点新能源汽车项目作点缀。对新建纯电动乘用车制造商设定投资与制造的准入门槛,显然是针对外部商业势力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渗透,尤其不少有互联网基因的企业对智能化嫁接到新能源汽车上抱有强烈的介入兴趣。在以上的《暂行规定》中对申请企业的各方面条件规定得细致入微。如果新建的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与传统车企在投资项目审批和生产准入上的要求是统一的,就没有必要再另行推出专门为新建企业而设立的新门槛;如果两者不一致,为何新建的纯电动乘用车的准入门槛非得要比传统车企的高呢?显然不是在鼓励外部的商业势力介入到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来。在《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中所提及的“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科研生产”,“参与“两字很难表达清楚企业是可以主动投资来主导新建生产企业,还是被迫高价购买传统车企的“壳资源”来曲线进入新能源汽车的产业链。
欧美政府对汽车企业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对产品的技术认证环节上,虽然欧美有对产品的自我认证与型式认证两种差异模式,但不会对企业设置投资与生产的准入门槛,那是企业的自理行为,欧美政府用更多的行政精力投入到事后严格监管上,迫使车企主动根据法律、法规做好事前的产品节能、环保、安全事项。多年来有关部门一直对企业的项目准入审批情有独钟,除了会给审批流程提供权力寻租的平台,也易扼杀新进入的企业,所以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特斯拉这类新企业在硅谷的冉冉升起而望洋兴叹,让民企万向集团多年投入大量资金搞电动汽车研发而始终不得进入电动乘用车制造领域,现在还有一些民企如小米、乐视对智能化电动汽车制造抱有强烈的投资兴趣,是让这些 投资者只能“借壳”成为传统车企的附庸,还是让中国能够出现特斯拉那类新一代车企,这就看行业政策的导向。
在新一轮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中,实力雄厚的投资商出于对资本回报率的考虑,必定要做有获利前景的中高档电动汽车,不屑与廉价型的低速电动车为伍,对产品技术必然有高标准、严要求,以期获得市场认可。在市场驱动下,企业会想方设法去寻找国内外优秀专业人才,募集资金,整合国内外优秀的技术资源,充分挖掘和符合消费者的真实需求。对这些投资者并不要施以各种政策激励,也不必设置各种过高的准入壁垒,只需给予一个公平的产业环境即可。相信这些有远见的投资者企业家一定会做得更好。否则错失和耽误本土企业崛起的时间窗口,到时只能坐而“享用”跨国车企端来的新能源汽车的技术产品。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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