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车界微视发文《自主品牌求生之道,新能源车不是“人参果”》批判了部分企业利用各级政府发展新能源汽车“心切”之机,通过编造新能源汽车项目套取政府资金支持的行为。一年过去,根据车界微视观察,原来那种编造项目套取资金的现象已基本消失,但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一片大好形势下,依然有一些情况值得警惕。
今年,在主流车企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都相对“稳妥”的背景下,有些非常边缘的车企纷纷高调宣布新能源汽车战略。在车界微视看来只有“待死”一途的某些车企,甚至动辙号称短期内要卖出的新能源汽车要以万台计。新能源汽车这种格外繁荣“异象”引起了车界微视的注意,仅凭直觉就感觉不靠谱。
以某中国品牌的某款纯电动汽车计算,标价22万元,电池容量为36kWh,能获得国补加地补10.8万元,消费者购车价为11万元多一点。该车的汽油版最低厂家指导价为5万多元(实际售价4万多元,成本3万多元),加上电动汽车所需的电池(约7.2万元)、电机、电控等,再减去电动汽车替代掉的发动机、变速器等汽油车的部件成本,该车的电动版本的价格未必就超过补贴金额。相比电动乘用车,动辙上百万的电动商用车真实成本更不能细究。
在网上一查,某一线中国品牌在沿海某市已经推广了1万多台电动汽车,但在该市街头却很少看到。该品牌在该市采用的是自己成立租赁公司采购自家产品进行租赁的运营模式。由此,不得不心生疑窦:这1万多台新能源汽车的实际运营情况如何?当然,我们不应该轻易怀疑人家没有真的卖了这么多新能源汽车,也不应该轻易怀疑其中很多车可能是被回收利用再生产了。只不过,这些新能源的运行效果如何我们没有看到任何公开的数据。有的读者就要问了,这么多车,他们不用来租赁挣钱,不是赔了吗?有这样疑问的读者请把上一段读三遍。
自家买自家产品租赁的模式有漏洞,个人消费者买的新能源汽车运行效果如何呢?在上海、北京等汽车牌照“金贵”的地方,新能源汽车推广非常快,尤其是私人消费者的购买非常多。但是,只要是非纯电动模式的新能源汽车,其往往因为充电不方便,电动车当成汽油车来用。和乘用车一样,很多可以燃油、燃气的非纯电动新能源商用车都是念着新能源的经获得国家补贴之后,继续敲着燃油或者燃气的木鱼。
到此,我们似乎可以基本理清楚这波新能源汽车发展高潮的深层次原因:明补和暗部的各种补贴过高,很多高到已经超过了真实的车价!连那些做了多年汽车还把汽车做得像一坨米田共的车企都一窝蜂要来搞新能源汽车,充分说明“其中必有蹊跷”!如果任由那些低水平、低技术含量的所谓新能源汽车充斥我们的市场,套取本该支持踏踏实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车企的国家补贴,到最后,我们的新能源汽车就会重蹈传统汽车的老路:大,而不强。
如何避免新能源汽车发展中的低水平重复建设?避免新能源推广中存在打着电动车旗号卖燃油车?避免国家资金补贴的新能源车运营效率低下?即,避免冲着国家补贴搞新能源汽车的情况出现?车界微视在此开一良方:据实补贴。
一是据“实价”补贴,即国补加地补的补贴总金额不能最高限超过“成本价”的80%。注意,是“成本价”!而非现在普遍采用的售价。这种方式带来的另一个好处是可以挤出现在新能源汽车的价格泡沫,推动整个行业成本降低的速度,降低新能源汽车私人购买的门槛,加快新能源汽车普及。具体实施办法是:车企申报要拿国家补贴的每一款新能源汽车的公告时,同时上报该车大概成本构成。国家主管部门将相关数据下发各地指导补贴执行,同时委托非车企所在地的第三方审计机构不定期对具体车型的成本进行审计和核查,对虚报成本套取更多补贴的车企处以停止公告申报、追回多补贴金额、限制销售区域等一系列单一或叠加惩处措施,企业在产品生命周期通过降低成本获取的多余补贴作为企业积极降本的奖励。有的读者也许会对此质疑——汽车成本是车企的商业机密,万一泄漏了怎么办?对这种说法,车界微视表示很遗憾:这是享受国家补贴这种公共资源的代价。
二是据“实效”补贴,即对新能源汽车的实际运行效果进行考核。主管部门对车企的新能源汽车实际充电次数、具体行驶里程等总体运行效果设定标准、进行监控和考核,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设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现在的新能源汽车都高度电子化,要实现这一制度设计是很简单的事情。
三是据“实情”补贴: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向。现在新能源汽车发展缓慢的原因主要是基础设施完善程度与燃油车相比天差地别,电池技术和材料发展缓慢、成本高昂等。所以,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资金在短期内应该把补贴重点倾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基础技术和材料的研发创新。只有基础设施完善到消费者觉得足够方便,基础技术和材料取得实质性进步之后,新能源汽车才能真正发展起来。
当然,补贴不是目的,最终做到取消补贴才是目的,但目前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还离不开国家政策的培育。不过,只有挤出新能源汽车眼下虚假繁荣的泡沫,把每一分国家补贴都用到刀刃上,才能真正回归培育我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未来能与世界传统汽车强国一争高下的本源。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