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战略高度的提升,带动了动力锂离子
电池行业的兴起,然而对
电池行业起引导和规范作用的政策法规还处于体系搭建和完善的阶段。2016年政府主管部门在电池领域颁布了五大关键政策,这些政策涉及到动力电池的行业规范条件、电池编码、规格尺寸以及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等,对电池行业影响至深。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战略高度的提升,带动了动力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兴起,然而对电池行业起引导和规范作用的政策法规还处于体系搭建和完善的阶段。2016年政府主管部门在电池领域颁布了五大关键政策,这些政策涉及到动力电池的行业规范条件、电池编码、规格尺寸以及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等,对电池行业影响至深。
一、《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无缘目录的企业面临挑战
今年国家工信部公布了第二、三、四批《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以下简称《规范条件》),目前为止共有57家电池企业进入目录,入选企业最多的一批即第四批多达32家,且该批有1家电池系统企业入选。
《规范条件》旨在引导规范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健康发展,满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需求。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与《规范条件》挂钩,在新能源车型推荐目录内的车型,只有配备了《规范条件》目录中的动力电池,才能获得相应补贴,这必然将一部分技术、生产或产能不达标的企业排除在外,部分企业或面临被淘汰的风险。2016年的前几个月,整车和电池企业都在忙碌:电池企业忙于申报进入目录的各种准备,整车企业忙于换掉未进目录的电池供应商。
二、《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汽车用动力电池编码》(征求意见稿):标准化是大势所趋
10月18日由国家工信部发布,国家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委托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制定《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以下简称《动力电池规格》)和《汽车用动力电池编码》(以下简称《动力电池编码》)。《动力电池规格》意见稿将车用动力蓄电池分为圆柱、方形、软包三大类,对其单体、模块以及系统(电池箱)的尺寸规格和尺寸系列进行了推荐性规定。《动力电池编码》为动力电池进行编码,加强了动力电池的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
动力电池产品规格尺寸统一和标准化是大势所趋,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国产动力电池的市场集中度,降低动力电池制造成本和整车企业的压力,同时,动力电池的回收效率也将因此提高。目前包括电池企业、系统集成企业、整车企业以及电池回收利用企业都在积极推动动力电池规格尺寸统一。相较于国外行业,我国动力电池行业相关标准确实稍显滞后,上述动力电池规格和编码的相关政策,也让我们看到国家对于规范动力电池行业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的决心。
三、《锂离子电池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规范和引领产业发展
11月9日,国家工信部发布关于印发《锂离子电池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的通知(以下简称《技术体系》)。文件指出,锂离子电池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主要包括基础通用、材料与部件、设计与制程、制造与检测设备、电池产品等5大类、18个小类,涵盖的标准项目共231项。《技术体系》设定了未来目标——到2020年,锂离子电池标准的技术水平达到国际水平,初步形成科学合理、技术先进、协调配套的锂离子电池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制修订标准80项,其中新制定70项(强制性标准3项、推荐性标准67项),修订推荐性标准10项,总体上满足锂离子电池产业发展需求。
该文件对促进锂离子电池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升标准对产业发展的指导、规范和引领起着重要作用。
四、《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释放行业整合信号
11月22日,国家工信部网站公布《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条件(2017年)》)。《规范条件(2017年)》对电池企业的生产能力、安全要求、研发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大幅度修改,其中一些地方出现了巨变。《规范文件(2017年)》将“动力蓄电池”这一称呼修改为“动力电池”。在产能上,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80亿瓦时(同《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相比,要求扩大了40倍);金属氢化物镍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1亿瓦时(扩大了10倍);系统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80000套或40亿瓦时(扩大了8倍)。生产多种类型的动力电池单体企业、系统企业,其年产能力需分别满足上述要求。目前能达标的仅比亚迪一家,CATL年底扩产后刚够及格线,电池新规一时间成为业界讨论的热点。
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背景下,一个健康的行业应是几家规模大的实力企业引领、中小企业竞相参与的格局。标准定得高,企业要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新规释放着信号:鼓励企业做行业的领军者,产能、技术和创新力缺一不可。只有淘汰落后产能,集中优势产能投身于动力电池产品性能等方面的提升,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才有可能实现质的飞跃。
五、《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实施难度不小
12月1日,国家工信部公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本办法明确了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原则,强调要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由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主体责任。该办法坚持产品全生命周期理念,遵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的原则,强调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
本办法有利于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为动力电池回收行业乃至整个电池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化发展提供保障。虽然该办法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在一定程度上做了引导,但落实到执行上,实施难度依然不小。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技术及配套设施还没有跟上电动汽车的发展节奏,还有许多问题亟需解决。
我国有着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因此也有着广阔的动力电池应用市场,同时,还有着出货量在全球占第二和第三位的电池生产企业。我国动力电池行业的发展,对全球动力电池行业的发展影响巨大。过去的2016年,是我国动力电池行业曲折中前进的一年,也是在前进中变革的一年。我国动力电池产业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动力电池产品也开始站在全生命周期可追溯、可回收的高度,向着规范化、标准化方向迈进。国家着眼于动力电池行业的健康发展,让动力电池产业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及上游材料产业形成有效联动,并通过政策引导行业向清洁可持续绿色方面发展,成效值得肯定。
(责任编辑: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