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方电网2013年下半年通信类主要设备送样检测的通知
电力通信设备供应商:
根据南方电网公司工作安排,为配合南方电网公司2013年下半年电力通信娄设备的框架招标,经研究,决定组织南方电网2013年下半年工业以太网设备、EPON设备、10kV线路电力载波设备、架空地线复合光缆、变电站通信电源、通信专用蓄
电池组、35kV以上线路电力载波设备的送样检测,以验证供应商产品的功能和性能是否符合南方电网的采购技术条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电力通信设备的送样检测采职供应商自愿参加的原则,相关样品的制造、运输、检测费用自供应商自行承担,送检的设备样品必颊为参加送样检测的
供应商自行生产制造。
二、几有意报名参加南方电网公司2013年下半年电力通信设备招标的制造厂家,除满足在南方电网公司投标报名资格成为供应商以外,还应通过本次送样检测所要求的全部检测项目。
三、已经通过2013年上半年送样检测的架空地线复合光缆、变电站通信电源、通信专用蓄电池组、35kV及以上线路电力载波设备供应商无需重新送检,其检测结果在2013年下半年的招投采购中继续有效。
四、请按样品送样时间安排,将拟送检的样品送往检验机构检测,并向检测机构缴纳样品检测费用。
五、本次检测采用盲测,样品送检前应请除厂商名称、标识、标符等厂商信息。
六、本次送样检测采用指定典型型号进行测试的方式,各类设备的送样型号及要求见附件1。
七、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的五个工作日内(5月10日前);
(2)报名方式:按本通知附件2要求的格式填写报名自请书,发送到报名邮箱,提交自请表的扫描版和word版本,扫描版要求盖公司公章,申请书的统一采用
“送样设备类型+供应商商名+联系人姓名+手机+email的方式命名;
(3)报名邮箱:itsec@csg.cn
八、样品送检要求
(1)送样时间:2013年5月17日~5月24日(注:只在此时间段接收样品,提前或逾期均不接受样品)。
(2)送样地点、检测机构、收样联系人等将在供应商报名后再另行通知。
九、在送样检测过程中,参检供应商不得向检测机构施加任何压力或采职其他影响检测结果的行为,经发现,视为检测不合格。
十、本次送样检测的结果将作为南方电网公司架空地线复合光缆、变电站通信电源、通信专用蓄电池组、35kV以上线路电力载波设备、工业以太网设备、EP0N设备、10kV线路电力载波设备招标采购的依据,并作为设备到货验收、到货抽检、专项抽检等质量控制的依据,请相关供应商认真准备,积及配合检测工作。
中、告询电话
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责任有限公司:除华军020-38120810
南方电网公司系统运行部:朱海龙020-38120622
南方电网公司物资部:刘平原0203812561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南方电网201 3年下半年电力通信设备框架招标的检测送样要求(架空地线复合光缆、变电站通信电源、通信专用蓄电池组、35kV及以上线路电力载波设备、工业以太网设备、EPONi设备、iOkV£路电力效波设备)
附件2、南方电网公司2013年下半年电力通信设备送样检测报名申请表(工业以太网设备、EPON设备、iOkV线路电力载波设备、通信专用蓄电池组、架空地线复合光缆、变电站通信电源、35Kv及以上线路电力载波)
(责任编辑: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