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政府出台新《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试行)》
邢台市人 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低速
电动汽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该办法是对2011年出台的《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的修订。新办法已经于2013年9月24日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为了促进邢台市低速电动汽车产业持续健康的发展, 加强节能减排,保护资源环境,推广新能源产品,邢台市人民政府所出台了新《办法》。新《办法》的出台,对御捷低速
电动车的用户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新《办法》从16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完善,由原来的26条修改为现在的24条。其中,降低了驾驶人资格标准,由原来的C1及以上修改为C3及以上;放宽了道路通行条件,由原来的二级及以下道路修改为一级及以下道路;放宽了使用年限,由原来的车辆报废期限为行驶里程20万公里或6年,放宽到行驶里程20万公里或10年等。
《办法》规定,在邢台市范围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低速电动车辆(设计时速低于60km/h,续航里程不小于60km的四轮电驱动车辆),参照机动车管理实行登记制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车牌照和行驶证样式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照国家标准样式制作。车牌照底色为绿色,加“电”字样。
河北御捷车业抢抓国家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战略新机遇,目前已经成为全国低速电动车行业内销量最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最多的企业。董事长张立平说,新《办法》的出台将有力地促进御捷低速电动汽车的生产和销售,我们也将加大资金投入,产品不断升级,严把质量关, 到2014达到产能20万台,2015年将推出新产品近20款,实现销售20万辆。河北御捷的企业目标是做中国和世界微型电动汽车的领跑者。
(责任编辑: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