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9月29日国务院对外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后,10月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四部委又联合印发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完成为500万辆电动汽车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充电基础设施。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和住建部在系统内部联合印发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以下简称《发展指南》)。
《发展指南》是10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配套文件。
据报道,与《指导意见》重在指导具体工作开展有所区别,《发展指南》侧重于对未来对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提供指导,不仅提出了我国“十三五”阶段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总体目标,而且还提出了分区域和分场所建设的目标与路线图。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童光毅在10月12日召开的全国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现场会上介绍,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目标是到2020年,建成集中充换电站1.2万座,分散充电桩480万个,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官方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建成充换电站780座,交流充电桩3.1万个,为超过12万辆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
分区域分场所建设指南出炉
《发展指南》将全国分为加快发展区、示范推广区、积极促进地区三个区域,并提出了分区域建设目标。
首先,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海南等电动汽车发展基础良好、雾霾治理任务较重,应用条件优越的加快发展地区,新建充换电站7400座,充电桩250万个,满足266万辆电动汽车的需求。
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其他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力争达到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公里。
率先建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个雾霾防治重点区域的城际快充网络,各主要城市间实现互联互通。
其次,在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示范推广区,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4300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220万个,以满足超过233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其他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力争达到1:15,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5公里。
加强与加快发展地区的互联互通,以高速公路为基础,逐步推进全国范围的城际快充网络建设。
再者,在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尚未被纳入国家新能源推广应用范围的积极促进地区,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400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10万个,以满足超过11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省会等主要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按需开展城际快充网络建设。
《发展指南》还提出了分场所的建设目标。
国家要求,结合公交、出租、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停车场所,适当补充独立占地的充换电站,新建超过3850座公交车充换电站,250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2450座环卫与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
在居民区,建成超过28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在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写字楼和工业园区等单位内部停车场,建成超过15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
在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大型建筑物配建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城市公共停车场所,建成超过2400座城市公共充电站与50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满足临时补电需要。
在城际高速公路服务区,2015年之前初步形成“四纵两横三环(四纵:京沪高速、京港澳高速、沈海高速、京台高速;两横:青银高速、沪蓉高速;三环: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的城际快充网络,建成超过500座城市快充站。
2020年之前,形成“四纵四横”(四纵:沈海、京沪、京台、京港澳;四横:青银、连霍、沪蓉和沪昆)城际快充网络,建成超过1000座城市快充站。
国家补贴呼之欲出
据报道,“个人用户充电难是新能源汽车消费者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下一步将通过多方举措解决这一难题。”10月12日,在江苏常州召开的全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成立暨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上,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表示。
“在国务院的‘指导意见’里面,有一个特别重要的一句话,就是说充电基础设施是一类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这句话实际上内涵很丰富,把以往的充电基础设施作为车的附属物,或者只是车位以后随便建设的附属物的层面,上升到了城市基础设施的高度。”曾参与上述“意见”编制的、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电网发展综合研究所主任工程师李立理在日前由沃尔沃集团与FT中文网联合举办的迈向可持续发展的城市领袖论坛暨沃尔沃集团可持续交通白皮书发布会上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他看来,充电基础设施的落实和保障已经不是一个行业和产业性的话题,“在国务院常务会上,(已经)是和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直接结合起来。”
虽然从横向上看,未来清洁化有很多技术路线,比如说天然气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但这两类汽车同样有基础设施配套的问题。李立理认为,电动汽车的充电基础配套,实际上在可以选择的几个清洁路线当中的,在实现基础设施配套这个环节,是最容易的。因为我们要建天然气的加气站,燃料电池的加氢站,模式是和燃油的加油站基本上一致的。如果要为其配套则意味着我们基本上要全新复制一套现在庞大的加油站网络,这在未来的中国几乎是不可以承受的。
或许正因如此,据其透露,在“十三五”期间,国家将进一步出台充电设施的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奖励办法。而据记者了解,在12日的常州会议上,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童光毅也表示,国家拿出几十个亿鼓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也鼓励社保基金探索投资充电基础设施领域。此外,国家还将成立充电基础设施基金,发行基础设施企业债券支持充电桩建设。
政策的确是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推进器,但新商业模式才是电动大发展的保障。
行业人士分析指出,随着充电桩市场的爆发,“桩联网”不仅将带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且在汽车维修、租赁及支付等方面将给行业营收带来很大想象空间。
外企电动车进京
《意见》发布的第二天,北京市经信委官方网站公布了《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信息(第4批)》,其中特斯拉Model S、宝马i3电动车被纳入其中。
这是北京首次将进口电动车纳入新能源汽车产品备案目录,意味着即日起在北京购买特斯拉、宝马i3电动汽车可以享受新能源汽车单独摇号的优惠。
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陈贵如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之所以将上述两进口产品纳入“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摇号目录”,一是上述“指导意见”,一是根据前段时间工信部发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而进行的调整。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在北京享受单独摇号优惠的新能源汽车只能是进入工信部目录的车型,同时,中国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鼓励政策中,只关注了国产的汽车产品,包括北汽、江淮、比亚迪等本土品牌,也包括华晨宝马、东风日安、北京现代、上海通用等合资汽车品牌,尽管在上海、杭州等城市早已对宝马i3、特斯拉Model S等车型实施了免车牌费等鼓励政策,但这些车型尚未享受到中国政府的相关的新能源汽车补助。
而随着北京单独摇号政策的实施,当地新一期的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审核结果,也就是8月份摇号中签率,已从前一期的6月超80%降至38%。
重视新商业模式
指导意见鼓励探索大型充换电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方式,引导商场、超市、电影院、便利店等商业场所为用户提供辅助充电服务。鼓励充电服务企业通过与整车企业合作、众筹等方式,创新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商业合作模式,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提供智能充放电、电子商务、广告等增值服务,提升充电服务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同样,资本市场也在寻找中国电动车推广的新商业模式。创新分时租赁、融资租赁、车辆共享等运营模式均获得不好评。
华晨宝马之诺1E作为第二批享受单独摇号的纯电动车,但宝马并不希望只是按照传统的方式进行销售,而更愿意尝试新的商业模式,目前该品牌共在北京、上海开了两个品牌展示中心,与经销商、租赁公司一起寻找新的销售模式——租赁。
根据之诺品牌负责人朱彤的介绍,华晨宝马仍在为这个车型寻找更优的市场发展模式。
同样,目前国内销售最好的北汽新能源公司也在全国推广起全新的商业模式,北汽新能源股份公司总经理郑刚表示,北汽新能源每进入到一个新的市场都会跟合作伙伴一起,这些合作伙伴就包括租赁公司、充电机构等。
据某上市公司介绍,目前已经有多家汽车融资租赁与其洽谈电动车的融资租赁项目,目前公司广泛看好这种新型的合作模式,以其能带来更大的电动车销售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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