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中国工程院院士杨裕生透露,今年7月8日,包括他在内的19位院士曾联名给国家有关部门“上书”,建议“控制电动汽车补贴总额,明确企业开发责任”。他认为,长期的高额补贴并不利于有效推动电动汽车的发展,中国发展
电动车应该“量
电池之力而行”,先制定标准,发展低速微型车,不要强行发展
电池负担不了的车型。
在10月21日“2015中国互联网 新能源汽车高峰论坛”上,长期关注、参与、推动新能源汽车技术发展的中国工程院院士杨裕生指出,我国电动汽车“快”字当头,纯电动公交车“趴窝”(行驶一段时间之后不能开了)、“未老先衰”的旧账还没有还,现在要集思广益规划“十三五”。为此,他提出,高额补贴不利于有效推动电动车发展。建议充分利用现有电池技术来发展电动汽车,越过现有电池水平发展电动车是冒进。
控制补贴总额明确企业责任
从一开始发展电动汽车,国家及地方补贴就从未断过。今年5月,财政部、科技部等4部委在其公布的《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了“十三五”期间电动汽车补贴政策。通知规定的补贴力度尽管较此前有所下降,但按照这个标准计算,补贴数额仍是一个天文数字。杨裕生曾计算过:如果实现2020年500万辆的目标,“十三五”期间要补贴3900亿元,这还只是中央政府的补贴,地方政府补贴没有算在里面。
杨裕生透露,今年7月8日,包括他在内的19位院士联名给国家有关部门“上书”,建议“控制电动汽车补贴总额,明确企业开发责任”。
在杨裕生看来,长期的高额补贴并不利于有效推动电动汽车的发展。一方面容易造成车企盲目追逐补贴最高的纯电动客车,而电池寿命有限,“趴窝车”比比皆是,国家损失严重;另一方面,大部分补贴成了汽车企业的超额利润,车企一味享受利益,反而不思降低成本。而从“十二五”期间补贴对于拉动电动汽车发展的成效来看,并不乐观:“十二五”原定50万辆电动汽车的指标,现在只剩下70天,眼看目标很难完成。
对此他希望国务院为“十三五”电动汽车补贴总额设定上限,需要用多少补贴要“先算再用”,而不是“用了再算”。同时明确各个汽车生产企业的责任,完善“适当补贴,责任指标,超额有奖,以罚促产”的政策措施。这里的“适当补贴”指的是“十三五”继续补贴电动汽车,但是金额要降低,加速逐年退步。第三,继续加强对电动汽车技术创新发展的支持。杨裕生介绍说,这是美国加州的政策。它的核心内容是,要求汽车生产商在加州销售的乘用车、小型车辆当中,必须含有一定比例的零排放和部分零排放的车辆,比例不断变化,要求到2020年,在加州销售的汽车里,应该有6%的零排放或3.5%的部分零排放的车。
越过电池水平发展电动车是冒进
论坛上,杨裕生还就“电池技术与电动车发展”提出建议。他说:“电池是电动车发展的首要决定性因素。”一直以来,电池的安全性和比能量(单位重量或单位体积的能量)关系到电动汽车的安全性和续航里程:“十三五”期间电动汽车的安全性和续航里程,取决于“十二五”的电池以及“十三五”开局两三年内的电池的水平。越过电池水平发展电动汽车产业是一种冒进行为,难免会发生汽车“趴窝”现象,或者发生燃料事故,这会造成国家、企业和个人很大的浪费。”
他建议,“十三五”期间,要在安全第一的前提下,提高锂离子电池的比能量——锂离子电池将长期是动力电池的主力。他预计,“十三五”期间电池的单体比能量不会超过200Wh/kg。他进一步指出在规模蓄电的设计当中,要控制不发生连锁反应:一个电池出问题,周围的电池不要继续发生燃烧或爆炸的现象,在使用当中要建设安全操作规程,绝不可以滥用电池。
杨裕生提出,如何发展电动汽车,实际上是如何用好现有的电池。因此,他主张在“十三五”期间,电动汽车发展第一要为小型低速纯电动汽车开绿灯。因为“电动车小了,许多矛盾都可以解决,比如可以大量节能减排”。“纯电动车行驶里程以150公里为合理,再长电池就要加,电池多了车子变重,就不合理了。”他说,有的城市(包括北京在内)强调只用纯电动汽车就想发展长里程,有违循序渐进的发展规律。他建议,中国发展电动车也应该“量电池之力而行”,先制定标准,发展低速微型车,不要强行发展电池负担不了的车型。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