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生活工作在北京的青年。从2014年起,我就开始关注新能源汽车,面对普通京牌指标久摇不中的局面,一直在考虑,能不能买一个电动汽车代替呢?我的绝大部分需求只是在北京市内跑一跑,200公里左右的续航足够。
但正像其他电动汽车车主一样,充电的问题立即摆在了我面前。为了能方便地进行充电,我需要有自己的充电桩。查阅相关政策文件,得知在北京市,需要有车位和充电条件才可以安装充电桩,买的或者租的车位都可以。我想既然是政府大力支持的事业,只要我条件具备,安装一个充电桩应该不是什么难的事情,于是我把摇号转向了新能源汽车。
当时还是2015年2月,那时候我同时在考虑买房子的事情,那时的计划是房子和车位、汽车一起搞定,防止买了房子后小区不让装充电桩。当时我还在昌平区租房子住,因为我租住的小区就有地下车位,而且不算贵(9.6 万一个),环境地段都还算可以,所以我打算就在这里买房子。问过物业的人后,物业的人表示如果你有自己的车位,就可以安装充电桩。但我还不确定是否有安装条件,于是花了600元联系了华商三优的师傅,给我打算买的车位做了一个预勘察,证明了确实有安装充电桩的条件。(期间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三优的师傅说我们车库的配电室和派接室已经归国网管了,为什么锁还是物业的呢?也正是这个小插曲给以后的麻烦留下来伏笔。)接下来的事自然就是买房买车买车位。
车位买下来后,4S店让给我一份安装充电桩的充电书让我去物业盖章。我去了小区物业第二管理处,章很快就盖了下来,没有任何为难。
7月下旬,我拿着车位购买合同和物业的许可去江淮4S店报装,之后等了近两个月,挚达的人通知我勘察车位情况。勘察车位那天(9月上旬),因为要打开派接室,而派接室的钥匙在物业那里,所以是一顿软磨硬泡,才让物业的人打开了派接室的门。挚达的人量了一下尺寸,记录了一下线路的情况,说没问题,回去制作供电方案。
9月下旬的一天,挚达的师傅说电力局已经审批了供电方案,下发了电表,让我和物业约个时间安装施工。我当即约好了时间,等到那天,安装的师傅们到来时,有意思的事情发生了。
物业声称,施工需要工程部经理派工单,才能开派接室的门。我问之前不是约定好了吗?物业说他们只看工单,我问能不能联系到那个经理?物业的人说他们自己都不容易见到那个经理。我要求留下工程部经理的电话,物业的人拒绝给我,于是只好让安装的师傅打道回府。
之后我又联系了物业的人,给我回复说需要有加盖电力局公章的供电方案。我当时想北京市的政策好像没有这个要求吧,要业主去跑电力局?电力公司是收到物业的同意安装声明才下发的电表呢。带着不解我给昌平区住建委打了电话,住建委的意思是你有了电力局的方案,物业就必须配合了。
那OK,我联系挚达的师傅,请他帮我在施工方案上盖上电力局的公章。挚达的师傅姓许,许师傅非常麻烦地帮我跑了两天电力局,才把章盖好。有了这个章,我想物业应该不会为难我了吧。于是我再次联系物业的人,对方说他们要起草一份安全协议书,具体时间不定。我觉得这不太对了,认为这是故意拖延时间,同时向北京市住建委和 12345 进行了投诉。后来和挚达的许师傅沟通,给了我一份住建委物业指导中心出的通用的安全承诺书,我又去4S店加盖了汽车销售公司的公章。与此同时,住建委给我回复,建议我与物业公司协商,并且给了我物业公司管这事情的经理的手机号,那个经理姓郭,暂且称之为郭经理。打电话给郭经理,说你要的电力局盖的章和安全承诺书我都有了,什么时候能施工?郭经理非常不耐烦,说和我说不清楚,让我叫上施工单位的负责人过去当面谈。
我把原话传达给挚达的许师傅,许师傅说没问题,就约周三下午两点见面吧。
到了周三下午两点,我和许师傅来到了郭经理的办公室。等了近 1 个小时,郭经理从会议室出来,然后“很有耐心地”给我们讲安装充电桩是一个多么复杂的事情,涉及到整个小区的用电安全,如果小区因为这个停电了物业的损失有多么大……充电桩是个电气设备,是设备就有出故障的时候,如果起火爆炸把整个小区都炸没了你们赔不起……郭经理说,既然国电能给你盖这个章,那出问题就应该国电承担。物业要起草一个四方协议,包括业主、物业、施工方、国电四访,签署一个由物业起草的安全责任协议,并且让我拉上国电的领导一起坐下来开会。整个一下午,郭经理说话非常快,不给我们说话的机会。郭经理表示住建委发改委的文件管不了他们,每个小区有自己的具体情况,并且说之前物业第二管理处给我盖的章是无效的,不知道电力局是怎么审批的等等。总之就是不想让你安装罢了。
从物业办公室出来,当即给 12345 和北京市住建委打电话说明了情况,表示物业没有权利提这些要求。我心里想着车库里停着那边多烧汽油的车,怎么不说如果汽油着火爆炸怎么办呢?怎么没叫上石油部的领导和你们物业坐下来签个安全协议呢?
过了三四天后,昌平区住建委说物业要签协议也算是合理要求,这回不再支持带上国网的四方协议了,而且说如果物业不管的话,我还得征求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签字同意才能安充电桩。言外之意就是让我不要把物业惹毛了,仿佛我做错了什么事情一样。我说物业会不会无限期拖延,就是不起草那个协议呢?住建委的人说不会,如果一直不联系我的话可以再向住建委反映,我说好。
然后等啊等啊,等到了11月9日,距离物业说他们马上起草协议已经过去了10天,依然没有任何音信,于是我又给 12345 打了电话。
11月13 日,郭经理联系我,说之前的施工方案不够细致,要求重做。我联系了许师傅,许师傅在周末就帮我做了一个详细的施工方案发给了我。11 月 16 日上午,我把新的施工方案发到了郭经理的邮箱。下午我打电话问郭经理新的施工方案还有什么问题,他说他也不知道方案是不是够详细,要请示上边的领导。还要求我再次把挚达的师傅叫过来面谈。我问是施工方案要经过物业审批吗?郭经理说当然要审批之类的,我又问谁给你们物业审批权的?郭经理说公共空间施工当然要审批……
据我查证,目前在安装充电桩的问题上,物业没有审批权,只有配合的义务,审批由国家电网来做。
目前我还没有和挚达的师傅约好时间,我猜想又会是像之前一样无果而终。
总结起来,为了安装充电桩,经历了询问物业、找三优对车位预勘察、买房、买车、买车位、和物业多次交涉、多次向住建委和 12345 投诉,依然没有安装成功。如果物业开始的时候就直接告诉我不能安装,我也就不会在这里买房买车位。我感觉受到了欺骗,物业公司如此阻挠,政府部门也没有对其进行处罚。
为什么我每一步都按照政策要求做了,却一直办不成事情呢?北京市乃至全国的新能源汽车事业,居然可以被一个物业公司所阻挡,这又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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