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务车采购四成以上是新能源汽车
时间:2017-09-12 11:24 作者:贺亮
![]() 日前,武汉市政府正式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工作实施方案》及《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 记者发现,相比2014年武汉市出台的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此次增加了政府采购的具体比例,注重发挥政府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及产业化发展的带头作用。未来四年,武汉市公务用车每年更新或者新增车辆中四成以上应采购新能源汽车。 方案规定,武汉市将新能源汽车纳入了政府采购范围,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应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每年更新或是新增的车辆中40%以上应采购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辆原则上都要采购优质新能源汽车。 同时,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在政府规划布局范围内参与建设的社会力量,按照项目投资额和充电桩功率给予补贴;对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用电采取扶持电价。 在道路行车上,此次方案对新能源汽车继续享受差别化待遇,仍不受单双号限制;对从事城市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车辆发送通行证,在三环内按照核定路线通行。 去年,全球首台常温常压氢能汽车工程样车在武汉诞生,武汉氢能源汽车引领行业发展;上月9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与东风公司签署了新的战略合作协议,未来5年,东风公司将加大在武汉基地的投资,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及核心零部件产品和业务;上月16日,工信部发布第299批新能源汽车申报公告,来自111家汽车企业申报的309款新能源车型中,东风公司入围26款车型,位居第一。 来源:长江日报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