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智汇能源技术研究院 > 数说 > 电动车 >

江门电动乘用车充电服务费最高为1元/每千瓦时


 近日,江门“关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充电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明确,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试行标准为: 7座及以下电动乘用车充电服务费为1.00元/每千瓦时(不含电费);电动公交车、出租车充电服务费为0.70元/每千瓦时(不含电费)。
文章标签: 新能源汽车 充电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