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电动乘用车充电服务费最高为1元/每千瓦时
时间:2017-10-13 17:23 作者:综合报道
![]() 近日,江门“关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充电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明确,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试行标准为: 7座及以下电动乘用车充电服务费为1.00元/每千瓦时(不含电费);电动公交车、出租车充电服务费为0.70元/每千瓦时(不含电费)。 来源:第一电动网 (责任编辑:admin) |

![]() 近日,江门“关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充电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明确,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试行标准为: 7座及以下电动乘用车充电服务费为1.00元/每千瓦时(不含电费);电动公交车、出租车充电服务费为0.70元/每千瓦时(不含电费)。 来源:第一电动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