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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能源:拟出资6000万元参与福建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今日电池杂志-电池联盟讯(志明 北京报道) 1月4日,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拟出资6000万元与合作伙伴合资成立省级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公司,具体实施福建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110 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能源〔2017〕649 号),福建省以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要为目标,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根据电动汽车分年度推广应用计划和实际数量,提出了充电基础设施分年度建设目标。
 
  在此背景下,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建投资集团、福建交通集团、福建高速集团四方拟指定各自的权属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合资成立省级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公司,具体实施福建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福建投资集团指定中闽能源作为投资主体。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5亿元,首期实缴注册资本2亿元,其中:省电力公司权属企业以现金出资 8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福建投资集团权属企业以现金出资60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福建交通集团权属企业以现金出资40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福建高速集团权属企业以现金出资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剩余注册资本按首期比例根据项目进度分期到资,具体出资时间由四方另行协商确定。
 
  中闽能源表示,充电基础设施属基础设施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能源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业务具有较大的商业机会和发展潜力,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符合公司的战略定位和主业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完善产业链,抢占福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发展先机。

文章标签: 充电桩 福建 中闽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