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拟转让扬州宁达17%股权 打造循环经济产业基地
时间:2019-09-19 08:45 作者:子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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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格林美公布公告称,为积极响应扬州市江都区政府关于培育当地优质民营企业做优做强的号召,最大限度吸收社会资本,构建多渠道融资体系,打造以扬州宁达贵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宁达”或“目标公司”)为主体的江苏扬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的统一,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2019年9月16日,格林美与樊启鸿、广州立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立丰”)、郭卫星、扬州远方产业扶持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远方”)、江苏匀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匀升”)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樊红杰、扬州市龙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扬州龙川”) 、扬州创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创美”)经友好协商签订了《扬州宁达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35%股权中的合计17%股权分别转让给樊启鸿、广州立丰、郭卫星、扬州远方、扬州远方、江苏匀升。转让后公司持有目标公司18%股权。
据了解,由于格林美原监事樊红杰的父亲樊启鸿为此次交易对手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扬州宁达成立于2004年4月8日,注册资本1.8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锗金属回收、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电子废弃物回收拆解、环保设备研制,拥有《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置填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是扬州市危险工业固体废物定点填埋企业和国家定点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
本次股权转让前,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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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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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格林美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合计17%股权及其相应权利义务分别转让给樊启鸿、广州立丰、郭卫星、扬州远方、扬州远方、江苏匀升,其中:转让给樊启鸿2%,转让给广州立丰6%,转让给郭卫星4.89%,转让给扬州远方3%,转让给江苏匀升1.11%。樊红杰、扬州龙川、扬州创美放弃优先受让权。
依据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同致信德评报字(2018)第E0058号《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9月30日),目标公司的权益总值为约9.81亿元。根据评估价格,转让各方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按目标公司估值9亿元计算(权益总值×转、受让比例)。本次转让的目标公司17%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格为1.53亿元。
格林美表示,本次股权转让后,可以拓宽目标公司的融资途径,最大限度吸收社会资本,扩大资本实力,快速做优做强以目标公司为主体的江苏扬州循环经济产业,从而推动公司废物处理循环产业业务在长三角的发展。
此外,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现金流,聚焦资本发展电池材料核心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与提升核心业务盈利能力。
来源:中国电池联盟 (责任编辑:子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