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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期电池制造工程师职开班在即欢迎报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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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

(1)电池产业链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技术领导;

(2)企事业单位负责生产、研发管理人员、标准化体系管理人员、检测/采购/运行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员;

(3)应用领域的有关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

(4)涉及电池管理系统、咨询、研究、检测服务及第三方机构等相关人员;

(5)各级政府负责新能源电池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及管理人员;

(6)希望系统学习电池相关知识,提高新能源电池领域专长的单位以及中、高等院校相关专业的师生均可报名参加学习。

申报条件

初级电池制造工程师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学生。

中级电池制造工程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技术证书(含职业能力等级评价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2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电池制造工程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业技术证书(含职业能力等级评价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3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具有高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业技术证书(含职业能力等级评价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业技术证书(含职业能力等级评价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注:凡符合每级别其中一条即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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