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期电池制造工程师职开班在即欢迎报名咨询
时间:2025-03-04 14:38 作者:小刘
培训对象
(1)电池产业链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技术领导; (2)企事业单位负责生产、研发管理人员、标准化体系管理人员、检测/采购/运行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员; (3)应用领域的有关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 (4)涉及电池管理系统、咨询、研究、检测服务及第三方机构等相关人员; (5)各级政府负责新能源电池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及管理人员; (6)希望系统学习电池相关知识,提高新能源电池领域专长的单位以及中、高等院校相关专业的师生均可报名参加学习。 申报条件 初级电池制造工程师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学生。 中级电池制造工程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技术证书(含职业能力等级评价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2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电池制造工程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业技术证书(含职业能力等级评价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3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具有高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业技术证书(含职业能力等级评价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业技术证书(含职业能力等级评价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注:凡符合每级别其中一条即可申报。 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子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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