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台鼓励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时间:2026-09-24 11:15 作者:国庆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北京市关于鼓励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发改〔2026〕1572号),自2026年9月18日起实施。 文件提出,鼓励以企业为主导,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组建联合创新团队,开展产学研协同攻关。支持推动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领域相关重点实验室建设,重点突破一批绿色低碳智慧安全回收利用技术。此外,充分发挥北京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等平台作用,服务研发机构、企业开展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对接活动,搭建供需对接桥梁,完善市场化价值发现机制,促进相关技术成果转移转化。 文件明确,将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领域技术工艺产品研发纳入本市中试平台重点布局领域,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建设市级开放共享中试平台,对符合条件的中试平台按照《关于进一步提升本市中试服务能力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予以支持。同时,鼓励相关技术装备申报认定本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将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先进技术纳入北京市创新型绿色技术及示范应用项目申报支持范围。 文件规定,鼓励引导相关企业按照《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管理规范 第2部分:回收服务网点》(GB/T 38698.2)标准布局建设收集型废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鼓励汽车4S店、维修厂、汽车报废拆解厂等改造后开展废动力电池回收业务。对腾退空间开展结构加固、绿色低碳化改造及消防安全设施升级,满足废动力电池回收、分拣、仓储等环节需求的集中贮存型回收网点项目,给予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0%的补助支持。 文件提出,严禁建设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鼓励运用绿色环保新技术建设废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示范项目,鼓励示范项目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对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不超过工程投资30%的补助支持,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此外,文件还明确了鼓励引导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积极使用绿电,支持企业参与绿电市场化交易;鼓励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积极开展再生材料认证与应用,进一步提高再生材料利用比例。 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国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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