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血铅”超标事件频发,严重影响受害者身体健康,引起国家高度重视。2012年5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铅蓄
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对
电池生产行业加以规范,淘汰了一批小规模、技术差的作坊式企业,巩固了一批技术高、设备先进的生产企业,这些对防范“血铅”超标事件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防范电池污染,管住生产行业只管住了污染源的“前头”,并没有管住电池用完的“后头”。管住“后头”更为重要,因为电池使用涉及的面广点多,且极其分散,集中回收难度颇高,极易造成污染。像使用完的家庭常用干电池,单独收集曾一度成风,如今很少能看到回收箱。而被列为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铅酸电池,在各类散乱的汽车修理厂胡乱堆放、随意丢弃、不按国家规定处理的现象极为常见,埋下污染隐患,危害更大。
长期以来,我国还未建立废旧铅酸电池完善的回收体系,大部分流入非法的小作坊进行简单拆解,酸液直接倾倒,对人体和生态环境造成损害。2017年6月,江苏南通破获5起非法倾倒废旧铅酸蓄电池废液的环境违法案件;2018年1月,山西打掉一个废旧铅酸蓄电池拆解、熔炼等“一条龙”犯罪团伙。数据则显示,“在我国每年产生的330万吨废旧铅酸蓄电池中,正规回收的比例不到30%”。就是在城市化程度颇高的北京,废旧铅酸电池回收也不理想,《北京日报》就报道,“只有1%的废铅酸电池进入了正规回收渠道”,相当一部分进入“黑市”。
为什么会造成这种现象?一是正规回收处理企业生产成本高,而非法“小作坊”靠一把斧、一个炉子就够了,几乎零成本,正规企业抢不过“黑作坊”。二是废旧铅酸蓄电池使用面广量大,相关部门单打独斗抓监管,没有形成合力。结果导致,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领域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
如何改变流入“黑市”的局面?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对铅酸蓄电池等4类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引导生产企业建立产品追溯系统,支持采用“以旧换新”等方式提高回收率。但是,这仅仅是个引导性的方案而已,能否完全实施有赖于企业的社会责任,真正实现尚有不小难度。在笔者看来,有关部门的步子还可以迈得更大一点,加强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回收处理的立法研究,不妨出台相应的法律规范。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可以说在危险废物监管上走在了前列,这一做法值得借鉴。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法律管长远管根本,尽快出台相应法律制度,明天会更美好。
(责任编辑: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