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日本松下动力
电池工厂落户大连,韩国LG化学和三星SDI已分别在南京和西安投产,国际领先的动力
电池生产企业几乎都在中国布置产能。
而且,中国的汽车动力电池行业白名单已开始向日韩合资企业开放,作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未来将有更多外资企业进入国内,中国动力电池行业将进入加速洗牌期。
因此,当前要加快支持高性能动力电池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补链和强链,这是我国打造世界级先进动力电池产业集群和实现“弯道超车”的关键举措。
(一)中、日、韩三国动力电池技术领先全球
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目前中国、韩国、日本已经成为全球动力电池领域的领跑者。
2017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62.35GWh,中日韩三国企业包揽了2017年全球动力电池企业销量前十名,十家企业累积出货量占到全球动力电池的80%。前十家企业中,中国有宁德时代、比亚迪等七家企业入围,韩国有LG化学、三星SDI两家企业入围,日本有松下电器入围。
其中,日本、韩国在动力电池技术研发和制造工艺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中国则拥有全球最为完善的动力电池产业链。
2017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了77.7万辆,占全球销量的一半。未来中国企业将逐步由国内市场向国际市场扩展,日韩企业也将进一步向中国市场发力,中国将成为全球动力电池竞争的主战场。
从发展方向看,未来汽车动力电池技术将向高能量密度、高循环和安全方面发展。动力企业首先是提高动力电池比能量,要与燃油车竞争,电池性能还需进一步提升。
据测算,如果电池比能量可提升到300瓦时/公斤,才能够满足各类轿车的使用需求。
此外,动力电池还存在电池系统寿命不够长,电池大概5—8年就需要淘汰,还有电池安全问题,电动汽车爆炸和燃烧事件发生,也让电池安全问题更为突出。
(二)我国动力电池行业存在结构性产能过剩
有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动力电池产能180Gwh,产能利用率仅40%,国内动力电池行业已出现一定的产能过剩,部分产品定位低端,价格竞争激烈,部分企业出现产品滞销、债务危机甚至破产。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公布,2017年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数量不足100家,比2016年减少了33%。其中,磷酸铁锂电池企业数量同比减少约50%。
但高性能动力电池市场却供应不足,尽管宁德时代、比亚迪等重点企业产能利用率在80%以上,但我国动力电池行业结构性产能过剩已现端倪,两极分化明显。
近年,电池材料、单体电池、电池系统等关键技术发展较快,动力电池技术加快迭代,推动汽车动力电池向更安全、更长寿、充电速度更快方向发展。
目前,三元锂电池技术暂居主流位置,固态电池、燃料电池等动力电池技术正处在攻关期,石墨烯电池、固态锂电池、氢燃料电池、铝空气电池等新兴技术均有可能颠覆未来动力电池行业格局。
国际市场上,松下、LG化学、三星SDI等动力电池企业分别与特斯拉、雷诺、宝马等知名车企结成产业联盟。在三元锂电池渐成主流技术之际,国内仅有少数厂商具备三元锂电池供货能力,且产品性能和一致性均需提升,动力电池研发和生产能力有待提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国内电池企业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方面,均存在一定差距,高性能动力电池产品供应相对不足。
近些年,受财政补贴和免征购置税等政策影响,新能源汽车行业爆发式增长,大量资本投资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尤其是电池领域。由于部分企业(包括社会资本)对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行业缺乏一定的认知,技术储备不足,追求及早投产和规模效应,导致中低端产能占据一定比例。由于前两年动力电池技术标准不完善、生产设备自动化程度不高、生产工艺水平较低等因素,部分低端产品达不到新能源汽车推广对动力电池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发挥龙头企业在协同创新体系中的主体作用,突破关键共性技术,探索动力电池技术新路径
一是强化全国动力电池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国家动力电池创新中心的运作机制,完善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重点提升电池领军企业在“公司+联盟”架构中的市场决策地位,更好地发挥电池企业市场主体作用,破解电池材料、单体电池、电池系统等行业技术瓶颈。大力建设省市级的动力电池创新中心,建议以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天津力神等电池企业为骨干,整合科研院所力量,进一步扩大开放和吸收国际企业加盟,形成以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为目标,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和前瞻技术研究,以及知识产权布局和储备,建设动力电池技术集成与研发开放平台,探索汽车动力电池技术新路径。
二是加大动力电池理论研究及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结合新能源汽车、电池新材料相关规划,明确动力电池关键技术和重点领域,加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对动力电池相关理论和核心技术的研究;引导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以及各类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动力电池的研发;引导地方政府新能源汽车产业扶持政策,重点加大由推广应用环节向前移至动力电池等关键技术研发的资金投入。
(四)发挥产业政策调节作用,加强财政金融引导,支持高性能动力电池产业化
一是发挥产业政策引导性作用,支持高性能电池产品应用。结合汽车动力电池行业白名单工作,考虑单体能量密度、性能参数、单体类型、产品安全等因素,建立和形成汽车动力电池企业品牌机制,鼓励下游整车企业集成使用。如完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相应提升相关产品的积分值,引导汽车行业大规模应用高性能电池产品。
二是产融结合支持高性能电池产业化项目。加强汽车行业主管部门与财政、金融等部门的对接合作,形成差异化金融政策,支持融资和投资重点向电池行业白名单倾斜,控制不符合国家标准和产业趋势的动力电池新建项目贷款额度。
三是持续加大高性能动力电池应用推广的财政扶持力度。结合电池能量密度和能耗系数,逐步提高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鼓励高性能动力电池应用,推动实现《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0年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比能量超过300瓦时/公斤、系统比能量力争达到260瓦时/公斤等主要目标。
四是创新动力电池产业化投资模式。支持地方政府设立引导基金,利用市场化机制,吸收社会资本设立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动力电池技术产业化。
(责任编辑:子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