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9月11日报道,根据广州共享汽车专委会等机构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底,有30余家共享汽车企业在广州共投放超过4200辆共享汽车,预计年底前广州市运营的共享汽车将猛增至2万辆。无证租赁、酒后驾驶、偷窃坐垫和加油卡、客服联系不上等问题频发,而且,共享汽车一旦发生违章操作,如果管理不善,后果会很严重。
共享汽车的诞生既给公众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捷,又节约了公众的各类综合成本开支,还为公众绿色出行和建立环保型城市提供了保障,更是能促使公众养成健康的消费习惯,与之同时打消了一些人互相攀比购买豪车的念头,为新时代文明和谐社会建设注入了不容忽视的正能量,此举值得在全国各地全面推广。
当然,在共享汽车发展之初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亦需要各级管理层从前瞻性高度科学化解各种难题。如果任由共享汽车企业本身去解决当前存在的种种问题,难免挂一漏万,企业迫于资金和运营成本压力,无法从根源上解决难题。
透过现象看本质,当前共享汽车引发的车不认人、人不懂车、暗病不少、麻烦挺多等一系列“病根”,无非是由于缺少资金支持和监管落实不力。若在共享汽车投放之初,通盘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对症下药,让共享汽车不再“带病上路”,才能稳健行远、造福于民。
首先,要抛弃“摸着石头过河”的惯性思维,要对共享汽车实行规范化放行,从源头避免共享汽车本身“带病”。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发展共享汽车同样需要超前思维,尤其是在政策和制度出台与实施中,切不可抱着“共享汽车是新生事物,出现问题很正常,以后慢慢改正就是”的思维方式,而是要事先设立好风险与问题防火墙。比如,对放行数量实行限制大可不必。一则,要体现市场化竞争的经济规律,由企业自我开展市场调研需求和决定投放数量,而不是一味地由政府决定投入数量;二则,人为地限制投放数量,反而会催生权力竞争和暗箱操作,滋生腐败的温床。
辩证地说,如果在共享汽车放行之初就充分考虑发挥科技作用,规定提供车辆所应该达到的质量标准、缴纳车辆各类保险的标准、正确操作车辆的提示、按期检测和保养车辆的标准等,并在租用汽车时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或指纹验证技术,以及提供必要的联网核查使用人是否拥有驾照等支持,自然就可从源头解决好车不认人、人不懂车、理赔不便等问题制约,堵住可能由此出现的漏洞与风险隐患。
其次,要不遗余力地提供确保共享汽车便捷行驶的规范化政策环境,避免共享汽车企业和消费者“双方患病”,让共享汽车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的最佳出行工具。共享汽车能否像共享单车一样大行其道,关键在于要为共享汽车提供好畅通行驶的硬环境。比如,可以借鉴划定公交车快速行驶线路一样,划定共享汽车专用车道,让公众享受到共享汽车的真正便捷。再如,由国家财政出资建设好充电桩,让充电桩遍布城乡,为共享汽车走得更远提供可靠的支撑,解除租车人的担忧。还如,对租车费用的核定上,要多方听取公众意见与建设,在保证企业有利可图的基础上,由政府部门核定好适度的标准,让公众花费更少。
试想,一旦政策环境上考虑得周全、细致、具体,在维护好共享汽车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加强对租车消费者正当权益的保护,形成常态化的监督监管科学体系,建立健全共享汽车企业与消费群体信用与诚信考核与评价机制,对不诚信的企业与消费者实行淘汰式惩戒,令政府、企业、公众、消费群体站在同一公平、公正、公开的“行驶标准”线上,共享汽车想不红火都难。(作者雷振华系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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