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电池杂志-电池联盟讯(左右 北京报道) 8月22日早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称,经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6月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880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4亿元,可超额配售2亿元。
据了解,格林美主要从事废旧电池与废弃钴镍钨资源的回收、电器电子废弃物的回收拆解,随着国家对再生资源利用行业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强,行业内不断涌现出新的竞争对手。公司的主要原料为废弃钴镍钨资源和废旧电器电子废弃物,行业内竞争对手的增加和行业产业规模的不断提高,对原材料的争夺成了决定行业内企业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进而推动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主要产品为超细钴粉、超细镍粉、钴片、碳化钨、电池材料、电积铜等。目前国内钴、镍、钨、铜金属的价格已与国际接轨,受国际和国内市场需求双重因素影响,近年来上述金属(制品)价格的波动幅度不断加大,波动频率不断加快。因此,公司原材料的价格上涨和产品销售价格的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但随着产能逐步释放及规模扩大,稀贵金属、铜和塑料等大宗商品价格筑底反弹,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有望止跌回升,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将得到有效提升。另外,公司已采取扩大出口规模、优化电子废弃物拆解业务产品结构、加快推进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业务、加强成本控制与创新升级等措施,可提升公司产品销售毛利率和整理盈利能力,有效应对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3月,公司合并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2263.58万元、-29,874.71万元、1.159333亿元和8295.996万元,显著低于同期净利润水平,主要原因包括: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3月,公司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不断扩大,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3月末应收账款净额较各期初分别增加3.8亿元、3.94亿元、4.1888亿元和1.58亿元,呈现较快增长;为保证电池材料等业务的快速扩张,公司原材料采购总额和存货余额不断增加,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3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各期初分别增加6.249亿元、5.338亿元、7.197亿元和4.2107亿元。
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规模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为拓展电池材料和钴镍钨等稀有金属废物循环利用、电子废弃物拆解和循环利用、报废汽车拆解和循环利用等业务,公司分别在湖北武汉、湖北荆门、江西丰城、江苏扬州、江苏泰兴、河南兰考、天津子牙等地布局循环产业生产基地。另外,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募集资金收购凯力克、扬州宁达、淮安繁洋、余姚兴友等企业。基于以上情况,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公司资本支出金额较大。
为了弥补资金缺口,格林美今天发布了发行6亿公司债的公告。
格林美大事记:
1、2010年1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09年12月17日,发行人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404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10年1月,公司以每股32元的价格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333万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于2010年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格林美”,股票代码“002340”。
2、国有股转持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发行人国有法人股股东广风投、粤财投资将所持发行人实际发行股份数量10%的股份233.30万股(其中广风投占应转持股份的92.17%、粤财投资占应转持股份的7.83%)划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广风投、粤财投资的限售期义务。
3、2010年6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增至1.21316亿元
2010年5月6日,经2009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933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转增3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该方案已于2010年6月21日实施完毕。2010年8月9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股本总额增加至1.21316亿元。此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已经深圳鹏城审验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235号《验资报告》。
4、2011年5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增至2.42632亿元
2011年4月16日,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总股本1.21316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转增10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该方案已于2011年5月26日实施完毕。2011年7月26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股本总额增加至2.42632亿元。
5、2011年1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股本总额增至2.897911亿元
2011年10月28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721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4715.9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10.3749998亿元。
6、2012年5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增至5.795822亿元
2012年4月9日,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股份总数2.897911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转增10股的资本公积转增方案。
7、2013年6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增至7.534568亿元
2013年5月17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股份总数5.795822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转增3股的资本公积转增方案,合计转增1.738747亿股,转增后股本总额为7.534568亿元。
8、2014年5月,非公开发行股票,股本总额增至9.238402亿元
2014年2月28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29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2.4893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17.5835599656亿元。
9、2015年5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增至12.009922亿元
2015年4月17日,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股本9.238402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转增3股的资本公积转增方案,合计转增2.771521亿股,转增后股本总额为12.009922亿元。
10、2015年5月公司更名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5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改公司名称的议案》,公司名称由“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根据该决议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5年4月24日取得更名后的营业执照。
11、2015年1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股本总额增至14.554348亿元
2015年10月14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71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深圳中植、上海星鸿、星通创投、中邮基金、平安资管、华夏人寿、德溢慧心等7名特定对象发行2.544426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24.172048亿元。
12、2016年6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增至29.108696亿元
2016年5月16日,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股本14.554348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转增10股的资本公积转增方案,合计转增14.554348亿股,转增后股本总额为29.108696亿元。
13、2017年2月,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股本增至29.353156亿元
2017年2月14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44.6万股。017年3月2日,公司完成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授予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29.353156亿元。
14、2017年5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增至38.159103亿股
2017年5月13日,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股本29.353156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转增3股的资本公积转增方案,合计转增8.805947亿股,转增后股本总额为38.159103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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