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预计到2025年,动力蓄电池年报废量或达35万吨。针对退役动力蓄电池进行合理回收,京津冀官方正式敲定18个范例项目名单,涵盖回收体系建设、基站储能试点、梯次利用工厂建设、电池包智能拆解、电池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建设等。
7月8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了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示范项目名单,包括北汽鹏龙(沧州)新能源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工厂及回收体系建设”、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申报的“北京铁塔动力蓄电池回收体系试点”在内的18个项目入选。
据了解,此次申报单位有车企、能源公司、环保科技企业等,项目内容包括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再生利用等。和6月14日公示期的名单项目相比,18个项目并无变化,不过第个16项目的申报单位中新增了蜂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保定长城报废汽车拆解有限公司两个企业。
近年来,电动汽车销量大幅提升,由此带来了大量的动力蓄电池,据预测,2018-2020年,全国累计报废动力蓄电池将达12万-20万吨;到2025年,动力蓄电池年报废量或达35万吨。如何对退役动力蓄电池进行合理回收成为业界关注的话题之一。
作为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的重点区域,2018年京津冀三地有3466吨动力蓄电池退役,预计2019年将有6483吨,2020年将达到10446吨。可以看出,京津冀地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市场潜力是巨大的。
三地协同推动电池回收再利用
为了推动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2018年12月18日,工信部发布了由京津冀三地政府联合制定的《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征集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根据“实施方案”,2019—2020年为全面建设阶段。该阶段性的目标有:建成信息共享、功能完备、辐射京津冀及周边区域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络;实现京津冀地区车辆在用、梯次利用及报废动力蓄电池的信息追溯;建成基于大数据的梯次电池健康状态及残值评估系统;建成2—4家废旧动力蓄电池拆解示范线和梯次利用工厂,建成1—2条动力蓄电池资源化再生利用示范线等。
据了解,在电池回收项目的开展过程中,车企承担了主体责任。按照“实施方案”,在京津冀地区有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的汽车生产企业应在京津冀地区至少构建3家所属车辆动力蓄电池的回收服务网点,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回收服务网点相关信息。鼓励通过“换一收一”的方式回收电池质保期内的汽车维修电池,通过补贴、以旧换新等方式,从消费者手中回收“质保期外,新能源汽车报废前”的废旧动力蓄电池。
目前,京津冀三地加快推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5月30日,北汽鹏龙、北汽新能源、北汽福田以及格林美、厦门钨业、河北钢铁集团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紧密合作,共同在河北省黄骅市实施了北汽鹏龙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资源化项目。据了解,该项目分两期完成,一期为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项目,规划总产能10.5GWh/年;二期为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化项目,提取钴、镍、锰、锂等有价元素生产三元电池正极材料前躯体,规划处理废旧电池规模10万吨/年。项目的实施充分体现了京津冀在人力资源、技术研发、产业布局等方面发挥区位互补优势,有利于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作,有效探索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市场化模式,为京津冀深化试点工作起到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技术、成本、安全等瓶颈待突破
在如何保证废旧动力蓄电池的有效回收方面,三地政府做了不少工作,如:北京市要求建立完善以生产者为回收责任主体的基本制度,明确生产企业是责任主体,并对电池系统回收工作责任内容予以明确;天津市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置的主体责任,并要求生产企业在天津建立完备的动力蓄电池回收体系。
此外,我国也出台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等多个政策,但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商业模式仍需要进一步完善,技术等瓶颈待突破。
有专家表示,在动力蓄电池回收过程中仍面临回收服务体系不健全、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落地困难、综合利用相关技术及标准急需突破和完善、市场相关基础数据不健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亟待技术升级等问题。由此带来的行业发展缓慢、回收成本高、回收安全风险大等瓶颈依旧未解决。
此次回收利用试点示范项目名单的公布,无论是对于京津冀还是全国来说,都是一个好的开始。希望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在不久的将来,可以看到更多类似的试点项目出现,带动整个电池行业的发展。
(责任编辑:子蕊)